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】,獲判本件確實為借名登記,對造應將所有權登記予委託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調解成立每期償還2,685元0利率共180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予以免除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偽造文書等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工資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