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離婚事件】,獲判原告之訴駁回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受任被告【請求不當得利等事件】,原審獲得勝訴判決,對造提起上訴並追加請求,判決結果為上訴及追加之訴均駁回,本所當事人毋庸返還受贈之款項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起訴【請求給付資遣費等事件】,獲判請求金額。勞資糾紛|勞資糾紛律師推薦|板橋法律事務所
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確認僱傭關係案件】,獲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確認債權不存在事件】,確認債權人之債權已罹於時效,委託人不用返還款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