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車禍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賠償百分之七十四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並獲得新臺幣180萬元之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不當得利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詐欺等】,獲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