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車禍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賠償百分之七十四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案】,經調解成立,公訴不受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【離婚等訴訟】,獲准離婚及取得剩餘財產分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更生事件】,更生方案順利通過,僅需還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11.4%之金額,每期5,023元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對方應給付剩餘財產新臺幣350萬元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