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害配偶權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確認債權不存在事件】,確認債權人之債權已罹於時效,委託人不用返還款項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