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上訴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全部勝訴,上訴人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獲判薪資及勞工退休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案件】,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和解【清算合夥財產等】,調解順利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並獲得新臺幣180萬元之賠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