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竊盜砂石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事件】,獲判參仟伍佰萬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詐欺等案件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過失傷害案件】,經調解,順利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代位求償事件】,被告應給付予原告代償之金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