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名譽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假扣押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侵占遺產事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過失傷害附民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壹佰陸拾伍萬肆仟貳佰參拾貳元之請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