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車禍過失傷害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起訴【請求給付資遣費等事件】,獲判請求金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返還保管款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,需給付206萬2,667元予本所當事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清算事件】,獲裁定復權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租賃房屋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