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清算事件】,准允免責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過失傷害附民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壹佰陸拾伍萬肆仟貳佰參拾貳元之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駁回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商務仲裁執行事件】,准允強制執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