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即上訴人代理【請求排除侵害等(含拆屋)等事件】,原一審為駁回,經由上訴可拆除部分屋簷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通常保護令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全部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可拿到200萬元的代墊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