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損害賠償案件】,為普悠瑪號受害者向臺鐵請求賠償,獲判新臺幣1,660,769元賠償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擔任輔佐人【傷害等事件】,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分割遺產案件】,順利取得遺產,且成功駁回對造訴請確認拋棄繼承無效之訴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清算事件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可拿到200萬元的代墊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