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損害賠償案件】,為普悠瑪號受害者向臺鐵請求賠償,獲判新臺幣1,660,769元賠償
【聚餐搭配美酒,「代駕」找起來,別讓人生「代價」找上門】台北律師推薦|法律諮詢|板橋律師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履行和解契約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獲判駁回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告訴代理【過失致死罪】,獲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