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損害賠償案件】,為普悠瑪號受害者向臺鐵請求賠償,獲判新臺幣1,660,769元賠償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假扣押】,獲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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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駁回對造之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酌定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方式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