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損害賠償案件】,為普悠瑪號受害者向臺鐵請求賠償,獲判新臺幣1,660,769元賠償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返還工程款仲裁案】,獲全部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通常保護令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二審】,獲判駁回檢察官之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不當得利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