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受任被告【請求不當得利等事件】,原審獲得勝訴判決,對造提起上訴並追加請求,判決結果為上訴及追加之訴均駁回,本所當事人毋庸返還受贈之款項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】,調解成立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侵害原告貞操權】獲判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答辯【返還不當得利事件】獲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債務人異議之訴等事件】,獲判債務人應給付款項予委託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