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三審【分割遺產事件】,獲廢棄原判決,發回二審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分割共有物】,獲准許分割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擔任輔佐人【傷害等事件】,不付審理。
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調解委員,表現優異獲頒發「優秀調解委員」之證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