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辯護【妨害自由等事件】,獲撤銷原判決壹年貳個月,現改判可易科罰金有期徒刑陸個月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順利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二審】,獲判駁回檢察官之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偽造文書等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