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辯護【妨害自由等事件】,獲撤銷原判決壹年貳個月,現改判可易科罰金有期徒刑陸個月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免除扶養義務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性隱私等事件】,協助調解成立公訴不受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更生事件】,更生方案順利通過,僅需還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3.8%之金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