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幫助犯一般洗錢罪】,處有期徒刑貳月,獲得緩刑之宣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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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賠償。
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確認僱傭關係案件】,獲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分割共有物】,獲准許分割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所有物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