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】,獲判新臺幣41萬700元。
#損害賠償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侵害原告貞操權】獲判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為聲請人調解成立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車禍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借款事件】,調解成立,相對人願意給付新臺幣125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