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】,獲判新臺幣41萬700元。
#損害賠償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偽造文書等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詐欺等案件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確認遺產分割協議書無效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【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】,獲廢棄原判決,改判不需返還款項給被上訴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