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對方應給付剩餘財產新臺幣350萬元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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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確認僱傭關係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害配偶權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酌定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方式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三審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駁回對造之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