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對方應給付剩餘財產新臺幣350萬元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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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清算事件】,獲裁定復權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詐欺等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侵占遺產事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