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酌定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方式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為聲請人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過失傷害案件】,處有期徒刑貳個月,可易科罰金。刑事律師|台北刑事律師|板橋法律事務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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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辯護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獲得勝訴判決,原告之訴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