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不當得利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等事件】,順利和解成立公訴不受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宣告停止親權等事件】,裁定相對人之親權應予以停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