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等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【交通損害賠償等】,獲判更多之賠償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告訴代理【過失致死罪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減輕扶養費用,每月僅需給付肆仟伍佰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