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偽造有價證券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傷害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少年詐欺案件】,獲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並獲得新臺幣180萬元之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交通過失傷害等事件】,順利拿到賠償和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