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、酌定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方式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答辯【請求給付工程款等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履行和解契約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和解【清算合夥財產等】,調解順利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