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訴訟【請求返還投資款案件】,獲判800萬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給付工程款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擔任輔佐人【傷害等事件】,不付審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