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偽造文書等案件】,原判決撤銷改判拘役、有期徒刑,均可易科罰金 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對方應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每月新臺幣18,371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偽造文書等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竊盜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