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通常保護令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侵占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性隱私等事件】,協助調解成立公訴不受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辯護【妨害自由等事件】,獲撤銷原判決壹年貳個月,現改判可易科罰金有期徒刑陸個月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