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商務仲裁執行事件】,准允強制執行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加重詐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改判較輕之有期徒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通常保護令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】具保停止羈押,獲准允停止羈押、得以交保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工資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