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交付贈與物事件二審】,獲判維持原判、對造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對方應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每月新臺幣18,371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詐欺等】,獲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