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獲判維持原判、對造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離婚等】,獲准離婚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相對人代理【變更通常保護令內容】,獲聲請人之聲請駁回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免除扶養義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