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相對人代理【變更通常保護令內容】,獲聲請人之聲請駁回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件】,獲不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】,獲判緩刑2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答辯【請求給付工程款等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。
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賠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