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被告處有期徒刑肆年捌月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清算事件】,獲裁定免責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傷害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性隱私等事件】,獲公訴不受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