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起訴【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返還保管款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,需給付206萬2,667元予本所當事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】,獲判本件確實為借名登記,對造應將所有權登記予委託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租賃房屋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