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全部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假處份抗告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離婚事件】,獲判原告之訴駁回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返還保管款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,需給付206萬2,667元予本所當事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名譽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