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全部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獲判維持原判、對造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借款事件】,調解成立,相對人願意給付新臺幣125萬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秩序等案件】,獲減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侵占遺產事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