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交通過失傷害等事件】,順利拿到賠償和解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辯護【妨害自由等事件】,獲撤銷原判決壹年貳個月,現改判可易科罰金有期徒刑陸個月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減輕扶養費用,每月僅需給付肆仟伍佰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獲判駁回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並獲得新臺幣180萬元之賠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