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上訴【請求返還押租金等事件】,獲全部勝訴,上訴人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起訴【請求給付資遣費等事件】,獲判請求金額。
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調解委員,表現優異獲頒發「優秀調解委員」之證書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駁回對造之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被告處有期徒刑肆年捌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