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對方應給付剩餘財產新臺幣350萬元等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酌定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方式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返還工程款仲裁案】,獲全部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性隱私等事件】,獲公訴不受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