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車禍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調解成立每期償還2,685元0利率共180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對方應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每月新臺幣18,371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過失傷害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告代理【請求清償借款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