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車禍過失傷害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駁回對造之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租賃房屋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車禍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新臺幣12,034,900元賠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