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車禍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更生事件】,更生方案順利通過,僅需還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12.08%之金額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相對人應按期每月給付 13,000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幫助犯一般洗錢罪】,處有期徒刑貳月,獲得緩刑之宣告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偽造有價證券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