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案件】,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擔任輔佐人【傷害等事件】,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【離婚等訴訟】,獲准離婚及取得剩餘財產分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免除扶養義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