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租賃房屋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秩序等案件】,獲減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辯護【違反洗錢防制法等事件】,獲撤銷部分原判決陸個月,現改判可易科罰金有期徒刑參個月,緩刑二年,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,並應於保固管束期間完成法治教育肆小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上訴【請求返還生財器具等事件】,獲全部勝訴,上訴人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訴訟原告【請求給付貨款等事件】,獲被告須給付壹佰玖拾參萬壹仟壹佰壹拾捌元。台北律師推薦|板橋法律事務所推薦|板橋律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