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賠償五分之四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【離婚等訴訟】,獲准離婚及取得剩餘財產分配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偽造文書等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擔任輔佐人【傷害等事件】,不付審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