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上訴人即原審被告代理【請求回復等事件】,經上訴三審後發回高院,上訴及追加之訴均駁回,獲判被上訴人不用回復原狀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車禍過失傷害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和解【清算合夥財產等】,調解順利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清算合夥財產等案件】,獲判請求8/10勝訴。